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地点: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彩色照片1张于2024年7月27日上午6:30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楼前集合(衡水市红旗大街1588号,市内公交车7、16、18路到市人社局下车)集合,无正当理由点名未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体检工作实行全程封闭式管理(考生的亲友不得陪同参加体检,发现的按违规办理)。考生携带通讯工具的,关机装入信封标注姓名后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禁止以任何方式使用手机及其他通讯、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不要携带贵重物品或重要资料参加体检,工作人员不负责对贵重物品、重要资料及现金的保管。体检完毕后,经工作人员检查体检项目无遗漏,允许后方可离开,中途不能离开。考生要自觉遵守纪律,保持安静,服从领队安排,不服从管理的,暂停或取消其体检资格。
3、体检费用由医院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招聘单位或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应书面提出进行复检,复检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个人提交书面申请,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推迟。
(二)体检须知
1、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12小时抽血检验和B超检查。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向招聘组织部门提交个人书面说明,体检前个人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二、考察工作
体检合格的考生需填写《衡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于2024年7月31日前报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需要出具提档函的考生及时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
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考察工作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聘用意见,连同考生《衡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衡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于2024年8月9日上午下班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附件1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 拟聘人员名册
附件3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
2024年7月24日
原文标题: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2024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及考察工作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rsj.hengshui.gov.cn/art/2024/7/24/art_2385_552783.html
2024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以上是2024年河北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及考察工作的通告的全部内容,